我市4月1日起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www.happymerchs.com 发布时间:2015-04-02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我市4月1日起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近日,市住建局下发《关于攀枝花市新建民用建筑工程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通知》,要求自2015年4月1日起,我市新建民用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届时,我市国家机关、学校、医院、保障性住房等政府投资或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项目,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地上部分建筑面积超过15万平方米的新建住宅小区,绿色生态城区、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示范性项目,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全方位推动建筑太阳能应用,大力发展太阳能产业,普及建筑太阳能光热应用,新建居住建筑全部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全面推进光电建筑一体化和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工程建设;推广日光照明系统等绿色建筑技术;大力发展绿色建材。该标准的实施,标志着我市民用建筑从此进入绿色时代。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发展绿色建筑已作为国家节能减排发展战略。实施绿色建筑标准,将从根本上改变建筑业粗放式的发展模式,将大力促进我市建材及建筑行业的转型升级,对我市建设阳光康养城市及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建设生态美丽攀枝花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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