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矩阵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鑫洋.天宸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核合格后仍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案
来源: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5-08-3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经查,四川矩阵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在对鑫洋.天宸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核合格后,施工图设计文件仍然存在擅自更改规划部门审批通过的方案设计,于项目每栋住宅二层及以上合用前室及生活阳台外部增设防火挑檐的情况,导致该项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变更内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通报同级土地主管部门并公示”之规定。四川矩阵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审查机构对施工图审查工作负责,承担审查责任。施工图经审查合格后,仍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问题,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审查机构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之规定。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七)项“审查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3万元罚款,并记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再将其列入审查机构名录:(七)已出具审查合格书的施工图,仍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之规定,2025年8月20日,给予该公司罚款3万元(大写:叁万圆元整)的行政处罚;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依照本办法规定,给予审查机构罚款处罚的,对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机构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并记入信用档案”之规定,分别给予法定代表人夏秋杨和直接责任人刘强波罚款2250元的行政处罚。